禹州市村镇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环评一次公示
禹州市村镇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禹州市村镇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
投资总额:38887.72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近期建设高中压调压站4座,LNG气化站2座,建设中压管道共292.14km。远期建设高中压调压站1座,建设中压管道438.21km。
项目概要: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建的禹州市村镇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基于已经建设的和规划的高压(次高压)环线及支线天然气接入点,在各乡镇天然气接入点设高中压调压站为方山镇、无梁镇、顺店镇、梁北镇、古城镇等18个乡镇供气。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保钦
联系电话:13937465928
通讯地址:禹州市滨河路东段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55367016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A座905室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起止时间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及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