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公司掺烧污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许昌旺能环保能源公司掺烧污泥项目
建设地点:许昌旺能环保能源公司掺烧污泥项目位于企业现有厂区,不新征用地。旺能厂区位于许昌市西郊香山公园(原垃圾填埋场封场而建)以南,庞庄村以西,垃圾填埋场以北及以东地块。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日焚烧处理干化污泥100吨(含水40%),污泥来自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干化污泥;采用“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工艺,污泥由运输车将干化的污泥至焚烧主厂房卸料大厅再入垃圾池。吊车抓斗通过倒堆混合均匀,之后由送入焚烧炉处理。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许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7年4月9日取得许昌市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许环建审[2017]19号。现有项目垃圾处理规模2250t/d,建设3台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2台25MW抽凝机组+ 1台B15MW背压机组;并预留远期扩建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储运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渣系统、除灰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点火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垃圾82.125万吨,年上网电量1.90x108kWh/a,年供工业供热量24.0x104t/a,民用供热量31.2x104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到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3日(1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评价范围内(详见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工
联系电话:13937486836;15936372306
电子邮箱:shlei@mizuda.net;543378412@qq.com
地址:许昌市西郊香山公园(原垃圾填埋场封场而建)以南,庞庄村以西,垃圾填埋场以北及以东地块。
建设单位: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