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圣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吨OLED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许昌圣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40吨OLED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0吨OLED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河南华宝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生产规模为年产10吨发光材料中间体9-溴蒽、10吨2-溴芴酮、10吨9-(4-溴苯基)蒽和10吨3-溴-9-(4-联苯基)咔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厂房构建生产车间、研发实验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主要设备包括合成工序、纯化工序、回收工序等各工序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圣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佘工
联系电话:15101659930
电子邮箱:sheyongkang@sina.com
地址: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河南华宝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374-4390777
电子邮箱:543378412@qq.com
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信通国际金融中心D座16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条。
建设单位:许昌圣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