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2 号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吉宁
2016年12月31日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7/content_5213197.htm2018-10-09 09:3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2 号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吉宁
2016年12月31日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7/content_52131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