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等
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76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等六项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880-2017);
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HJ881-2017);
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HJ882-2017);
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HJ883-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1日